【问题解析】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
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
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
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当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法律依据内容】
《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当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法律问题,
律图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