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人身险不能替代人身
损害赔偿。人身险是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签订的,当出现
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形时,保险公司给付投保人或受益人保险金。而人身损害赔偿是人身
损害赔偿责任中损害人承担对受损害一方的
赔偿责任。前者属于合同,后者属于
侵权责任,不能替代。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
财产损失承担
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
被保险人死亡、
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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