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可以。
根据法律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
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
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另外,对于
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
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法律依据内容】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
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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