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需要。调解是人
民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
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
诉讼内调解是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
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经法院审核后,并签字或盖章后,与签收调解书具有相同的
法律效力,送达调解书时;
当事人反悔不签收的,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诉讼外调解是在第三人的主持下进行的,当事人达成调解意见并签收后,又反悔的可以
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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