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不给
子女抚养费,法院可以
强制执行。
1、
一审法院对不
执行判决的
当事人会进行教育、
警告,经过法院的教育、警告,督促对方积极履行
抚养子女的义务。
2、另一方当事人可以
申请强制执行,对方经教育、警告后仍不履行支付
抚养费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及时支付子女抚养费。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
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
逾期不履行的,人
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
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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