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刑事拘留7天不放人意味着有
证据证明
涉嫌犯罪,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
公安机关认为
被拘留的人需要
逮捕的,应当在
拘留后三日内,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传唤、
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最长37天;
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
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在提请
批捕后会产生两种结果,一是执行不捕决定,立即释放
犯罪嫌疑人;
二是执行逮捕决定,并对犯罪嫌疑人继续
羁押侦查直至终结,故检察机关审查逮捕的七天时间应在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效力范围,检察机关无须重新对犯罪嫌疑人采取
强制措施。
在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
家属。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
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且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
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
变更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或者
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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