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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抚养费无力承担,该如何处理

【问题解析】
再婚抚养费无力承担的,可以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协商适当降低孩子的抚养费,如果对方不同意的,可以向法院申请适当降低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标准。
如果经济收入过低,完全无力承担抚养义务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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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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