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双方
分居半年以上,不能
协议离婚的,可以
起诉离婚。如果夫妻仅仅是分居了半年的话,那么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分居
离婚的条件;此时法院也是不会作出
离婚判决的,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满2年的时间,法院才会予以
判离。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
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
同居或
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所以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
诉讼,即第一次
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
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
第二次离婚。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