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若被告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会在受理后二十日内审结;若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会在一个半月内审结。当事人可根据此时间做好庭审准备。
(二)当案件适用速裁程序,若被告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会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若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会在十五日以内审结。当事人要及时关注进展。
(三)对于适用普通程序的公诉案件,法院一般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最迟不超过三个月。若案件可能判处死刑、附带民事诉讼或有法定情形,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特殊情况需再延长的,要报请最高法院批准。当事人可留意法院是否申请延长审理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