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足额
出资的股东有分红权利。公司对于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其出资不到位并不影响其股东资格的取得,只要是公司股东就可以按照
实缴的
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可以根据
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
财产分配请求权等
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法律依据:
《
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