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财产没分割,双方先自行友好协商,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二)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
(三)若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可在诉讼中主张对其少分或不分财产。
(四)注意诉讼时效是从发现未分割财产次日起三年,要及时行使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