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代理人毁灭
证据罪的构成是: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
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
刑事诉讼中,毁灭证据,引诱
证人违反事实改变
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本罪的主体只能是
刑事案件中的诉讼代理人。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零六条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
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
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
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