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什么是自然人
股权转让的正当理由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XX公告2010年第27号《XX关于股权转让所得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自然人转让所投资企业
股权(份)(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取得所得,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采用本公告列举的方法核定。
(二)本条第一项所称正当理由,是指以下情形:
1.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
2.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
3.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
抚养或者
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
赡养人;
4.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