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的情况下碰到车走了不算
逃逸。
剐蹭不算逃逸的有以下情形:
1、车主已与
受害人达成协议后离开的,如果在车祸后,
当事人对事故事实都没有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车主才离开的,此时即使另一方反悔
报案,车主也不构成逃逸;
2、车祸时车主不知道或不能发现已经发生了
车祸事故,然后驾车驶离现场的,有
证据证明则可以不属于
交通肇事逃逸。依据规定,
行为人需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否则不算逃逸;
3、剐蹭后车主因可能受到
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
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了的,有证据证明则可以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
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