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当得知自己创建的
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后,
商标权利人可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该
注册商标的裁定申请,当然,想要获得裁定申请的成功,商标申请人必须要拿出足够的
证据来证明自己使用该商标在先,而且是具有一定影响力,另外还要证明他人以不正当手段
抢注。
第二,根据《
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自该
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
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
驰名商标的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换言之,
商标维权人想要获得维权成功,必须要在五年内进行维权申请,否则视为无效,除非是驰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