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担保合同存在可撤销事由,如签订时受到欺诈、胁迫,或对方乘人之危导致违背真实意愿签字,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担保合同。
(二)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内容,加重了原债务且未经过自己书面同意,对加重的部分可以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原担保责任不能随意撤销。
(三)可以先尝试与债权人协商,若债权人同意解除担保关系,可通过签订解除协议的方式撤销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