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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律师执业机构变更条件

可以申请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通过国家的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执业资格证书。
3、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4、品行良好。
不能申请条件: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四)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
(五)其他禁止性要求:
1.律师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间或者受到投诉正在调查处理的,不得申请变更执业机构;
2.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限未满的,该所负责人、合伙人和对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负有直接责任的律师不得申请变更执业机构;
3.律师事务所应当终止的,在完成清算、办理注销前,该所负责人、合伙人和对律师事务所被吊销执业许可证负有直接责任的律师不得申请变更执业机构。
最新修订: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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