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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被监视居住了监视居住人员聘请律师批准

【法律意见】您好,被监视居住期间可以聘请律师,不需要经过批准。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刑诉法》第七十五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但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其聘请的律师不需要经过批准。因此,上述规定中的“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的范围不包括你聘请的律师,你可以在被监视居住期间会见你所聘请的律师。
【法律依据】《刑诉法》第七十五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但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其聘请的律师不需要经过批准。
最新修订: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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