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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安案由是否可变更

民事诉讼案由可以变更,在民事诉讼中,原告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的,案由就会发生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诉讼请求处分和反诉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

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一百五十二条判决书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判决书内容包括:(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最新修订: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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