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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逮捕后量刑书怎么写

检察院逮捕后,出具量刑建议书的,量刑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被告人所犯罪行的法定刑量刑情节、建议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判处刑罚的种类刑罚幅度等内容。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六十四条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

除有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情节外,量刑建议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内提出。

建议判处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的,可以具有一定的幅度,也可以提出具体确定的建议。

提出量刑建议的,可以制作量刑建议书,与起诉书一并移送人民法院。

量刑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被告人所犯罪行的法定刑、量刑情节、建议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判处刑罚的种类、刑罚幅度、可以适用的刑罚执行方式以及提出量刑建议的依据和理由等。

认罪认罚案件的量刑建议,按照本章第二节的规定办理。

最新修订: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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