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把人打成植物人判多少年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人体
重伤鉴定标准》你说的这种情况已经构成了重伤,我国《
刑法》第234条的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是
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是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是
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所说的情况,
受害人已经到了植物人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在10年以上的
刑罚。
法律
刑事责任年龄 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负
刑事责任。”也即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只对自己实施的这八种严
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必须严格遵守
罪刑法定原则,不得突破这一界限。
具体规定
1、已满 16周岁的人
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
不追究刑事责任。
3、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5、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
6、因不满16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
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7、审理未成年人
刑事案件,对犯罪时的年龄没有查清,而又关系到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处何种刑罚的
公诉案件,应当退回检察院
补充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