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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的进行方式有哪些

(一)以资产清偿债务
也就是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


债务人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
现金、存货、短期投资、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等。


(二)债务转为资本:
债务转为资本是站在债务人的角度看的,从债权人的角度看,则为债权转为股权


债务转为资本实质上是增加债务人的资本。


债务人以债务转为资本方式进行债务重组时,必须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


债务转为资本时,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即将债务转为股本;
对其他企业而言,即将债务转为实收资本


债务转为资本的结果是,债务人因此而增加股本或实收资本,债权人因此而增加长期股权投资


需要注意的是:
债务人根据转换协议将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属于正常情况下的转换,不能作为债务重组处理。


(三)修改不包括上述两种方式在内的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


(四)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
以转让资产、债务转为资本等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


再如,以转让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一部分,并对该项债务的另一部分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在司法实践是中,个人不能进行债务重组,债务重组的主体是企业,具体的规定如上。

最新修订: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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