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所需要的基本材料:
(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填写后需加盖公司公章);
(2)股东签署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
(3)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清算组成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公司解散清算组成员以及负责人名单备案是公司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也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监督的手段之一。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的规定,隐名股东可以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
所以公司清算后,有剩余财产分配给名义股东的,隐名股东可以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要求其支付分配的财产。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