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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前提条件:
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即使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仍然可以申请破产清算。

最新修订: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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