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经济犯罪辩护专题 > 企业哪些集资行为不属于集资诈骗?

企业哪些集资行为不属于集资诈骗?

一、企业哪些集资行为不属于集资诈骗

企业集资行为不属于集资诈骗的有:

(1)集资的主体应当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公司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公司、企业聚集资金的目的,是为了用于公司、企业的设立或者公司、企业的生产和经营,不得用于弥补公司、企业的亏损和其他非经营性开支。

(3)公司、企业募集资金主要通过发行股票、债券或者融资租赁、联营、合资等方式进行,其中发行股票和债券是一种主要的集资方式。

(4)公司、企业在资金市场上募集资金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二、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集资诈骗罪构成的条件有:

1、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2、有非法集资的行为。

3、集资是通过使用诈骗方法实施的。

4、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新修订:2024-03-0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