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同居后两个月告需要证明强迫发生性关系的
证据。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的行为。(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是一种违背
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应当具备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的证据。具体
证据种类应当符合法定要求。《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
物证;
(二)
书证;
(三)
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