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二)抚养费的数额、抚养费支付方式以及抚养费发生变更的处理办法;
(三)探视权的规定;
(四)其他约定事项。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抚养权纠纷和财产分割纠纷都是属于婚姻案件,向法院起诉抚养权归属诉讼时,如果就财产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一并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