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属于
肇事逃逸,但如果只是一般刮蹭而未发生严重事故的,并不构成
犯罪,按一般的
交通违法行为处理。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
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
刑事、
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2、《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是指
行为人具有本解释
第二条
第一款规定和
第二款第
(一)至
(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3、《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
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
事故同等责任的;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
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
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