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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

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须知  
(一)办理条件  本市居民因种种原因遗失居民户口簿需要办理补领的。  
(二)所需证明材料  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三)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  
1.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  
2.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三、户口迁移证补办程序  
1,到迁出户口的派出所复印当时迁出的户口迁移证存根,并交由派出所盖章;  
2,凭存根到迁往地派出所签署未落户证明;  
3,凭存根上的编号,找当地报社进行登报遗失申明;  
最新修订: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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