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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的执行制度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等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最新修订: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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