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未成年人未满14周岁的,未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不负
刑事责任,不需要进行
处罚;2、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但未满16周岁的,持刀致他人重伤或者死亡的,需要负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3、未成年人已满16周岁的,是属于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应当负刑事责任。如果造成
轻伤就涉嫌故意
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如果造成轻微伤进行
行政处罚,
行政拘留十五天以下。同时应当
赔偿治疗费、
误工费、
交通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
死刑、无期
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