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妻子为自己投保时,保险合同有效。投保人对自身具有保险利益,可自主决定投保事宜,无需他人同意。
(2)妻子为丈夫投保人身保险时,需分情况判断。若合同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未经丈夫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则合同无效;若为其他类型人身保险,丈夫事后追认的,合同有效,未追认的可能无效。
(3)妻子为丈夫投保财产保险时,若保险标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对该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合同一般有效;若保险标的与妻子无保险利益关联,则合同无效。
提醒:
投保人身保险涉及死亡给付时,务必取得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投保财产保险前确认自身对标的的保险利益,避免合同无效。若对合同效力存疑,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