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
1、根据目前的户籍政策,
当事人户口以婚迁的形式,迁入夫家村的,户口性质会成为“非农业”户口;
2、当事人的户口,也可以不随迁,留在户口原籍地(就是农业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 户口
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