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事时,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是否要赔钱,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通常以自己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上限,对公司负责。在公司正常运营里,要是因为经营不好等情况出现债务问题,只要股东已经按照规定交足了出资,一般就不用再拿个人财产去给公司还额外的债。不过,要是股东存在没交够出资、偷偷把出资拿走等情况,那就要在没交的本金和利息范围内,对公司还不上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而如果公司是无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旦公司出事欠了债,股东就得用自己的全部财产去偿还公司债务,这种情况下股东赔钱的可能性和金额都会比较大。
还有一种情况,要是股东利用公司独立法人的身份和自己有限责任的权利,故意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那股东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了。像把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混在一起,随便动用公司资金这些行为,就属于滥用权利。所以,股东得合法合理行使自己的权利,不然可能就要为公司债务“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