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案件受理费是起诉交通事故的核心费用之一,按诉讼请求金额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金额越高对应的分段比例会相应调整。
(2)除案件受理费外,还可能产生其他费用。比如申请费,需根据具体申请事项按规定标准交纳;证人、鉴定人等出庭作证时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也属于可能的额外支出项目。
(3)案件受理费通常由原告先行预交,最终负担主体由法院判定。若一方败诉,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当事人各自应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提醒:
起诉前需明确诉讼请求金额以预估受理费,同时考虑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案件结果会影响费用最终负担,若对费用计算或负担规则存疑,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