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是供紧急情况下使用,非紧急情况下不得随意停车。如果因车辆故障等紧急情况需要停车,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在您的情况下,虽然开启了双闪灯,但没有放置警告标志,这违反了法律规定,增加了后方车辆发生事故的风险。因此,您的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有过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至于责任划分,需要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如双方的驾驶行为、道路状况等因素综合判断。一般来说,如果后方车辆未能保持安全距离,或者未能及时采取避让措施,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责任划分比例,需要由交警部门根据现场勘查和调查结果来确定。作为当事人,您可能需要承担主要责任,但具体责任比例还需交警部门依法认定。建议您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调查,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