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为:对
财产损失全部
赔偿。对
人身损害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财产损失。对于环境污染行为造成
受害人健康的潜在危害,尚未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适当赔偿。
《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
因
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
人损害的,
侵权人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
发生纠纷,
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
举证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确定。
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
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
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