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老人构成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离婚分割财产时,双方先自行协商财产分配。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二)若老人不构成事实婚姻,属于同居关系,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会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能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无法证明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