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担保期过了且被起诉时,要积极参与诉讼,不能逃避。积极应诉能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因缺席而承担不利后果。
(二)在法庭上,向法院清晰说明担保期已过这一情况,同时提供有效证据。如担保合同里的担保期限条款,能明确约定的担保时间范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间的证明,可用来确定担保责任是否已过时效。
(三)依据法律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若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人不用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也不再担责。可据此要求法院驳回债权人让自己承担担保责任的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