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
债权人延迟受领期限为五年。如果
债务人提存后,债权人在五年内没有受领的,就会丧失权利,不能再首领。
对此法律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四条,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
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
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但是,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
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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