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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犯罪前提

一、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
①发卡行两次催收,持卡人不予理会;
②超过3个月没有归还所欠款项。排除没有收到银行催缴款项的通知或者其他形式的通知,而没有按时还款的行为。持卡人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或者文书,而导致过了一定的期限没有归还的,不属于“恶意透支”。
二、恶意透支的数额判定:
①数额在1万以上不满10万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列为“数额大”;
②数额在10万以上不满100万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列为“数额巨大”;
最新修订: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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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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