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死亡的,其妻子和子女没有偿还
债务的义务,但是其妻子和
子女继承了借款人遗产的,就应当在
遗产继承的范围内对债务进行清偿,无法完全清偿的,超过部分其妻子和子女没有清偿义务,如果其妻子和子女放弃了遗产的
继承,则他们也没有债务的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
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