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财产增值部分分配需区分自然增值和主动增值,前者属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后者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按原则分割,有书面约定则按约定分配。
法律解析:
民法典规定,婚前财产自然增值,像婚前房产因市场行情涨价,这是因外部环境变化自然形成的增值,其性质仍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可进行分割。而主动增值,以一方婚前股票为例,婚后另一方投入时间精力管理操作使其增值,这种增值融入了夫妻共同劳动和管理因素,应归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此类财产时一般均等分配,但也会依据财产具体状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另外,若夫妻双方对婚前财产增值部分有书面约定,那么就会按照约定来处理分配事宜。如果大家在婚前财产增值部分分配上有任何疑惑,可向我或者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为您做更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