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务不由股东个人偿还,但特定情形下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或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解析:一般情况下,公司以全部财产对自身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无需个人偿还公司债务。但存在以下特殊情形时股东需担责。一是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身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是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的,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或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若遇到公司债务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明确具体责任边界和维权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