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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在KTV找小姐,并且是刷信用卡玩乐,可以做为离婚过错方吗

一、离婚过错的认定离婚过错方的认定根据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判定。重婚有配偶者又与他人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家庭暴力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二、离婚过错原则:
1、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所得原则上平分,一方证明另一方有过错的,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2、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3、具体财产分配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离婚财产分配上是一般会考虑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5、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主张多分配财产和损害赔偿,并且支付孩子的。
最新修订: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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