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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进出口贸易结算业务管理办法

专业分析:
总行将定期公布境外代理行与我行在国际贸易结算业务上的业务往来数量,以指导各行与境外代理行开展业务。各行应选择来证较多的境外代理行做为我行信用证的通知行,以促进来证业务。
最新修订: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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