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民间借贷中被告人主张不知情,需结合具体情形和证据判断责任承担。若确未参与借款相关事宜,借贷对其不发生效力,不应担责。被告人应及时答辩、收集证据、申请调查,且要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可能担不利后果。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关于合同成立及代理的规定,民间借贷中若被告人确实未参与借款合意、未在债权凭证上签字且未实际接收借款,该借贷关系对其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人应积极应对。及时提交答辩状能清晰表明自身主张;收集证据可通过笔迹鉴定、银行流水等方式证明自己不知情;申请法院调查借款交付情况,可进一步查明真相。若存在他人冒用身份的情况,可请求法院依法处理。不过,举证责任在被告人一方,只有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抗辩理由成立,才能避免承担不利后果。如果您在民间借贷纠纷中遇到类似问题,不知如何处理,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