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定金和
投标保证金可以同时用。定金和投标保证金的目的、存在环节、退回流程和性质等均不同,可以并存。
根据实施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
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
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
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