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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进出口贸易结算业务管理办法25

专业分析:
凡境外开来信用证,分行应认真核验密押或印鉴。分行与开证行有密押关系的,对于电开信用证,由密押员在电报上加盖“押符”章;对于信开信用证,由负责管理印鉴的人员加盖“印鉴核符”章。密,押或印鉴不符时,分行应立即向开证行查询。凡本分行与开证行无密押关系的,该分行应按来电注明的银行进行电报查询:1.来电系用总行或其他分行密押编制的,查询电发至总行或其他分行、总行或其他分行应代为核押,并在一个工作日内用加押电回复证实。2.来电系用其他银行密押编制的,则请其他银行代为核押。3.对于信开信用证,如发现印鉴不符,分行应立即用电报查询开让行,请其用加押电证实所开信用证。
最新修订: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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