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时房子的分割:确定了一方
结婚之前或者结婚之后购买的房子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
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子增值部分不可分割。
2、针对结婚前或者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把房子赠与另一方,但没有
过户的,则可以撤销
赠予行为。即没有过户的赠予是没有
法律效力的赠予,因此,想要赠予房产的,必须先办理过户。
3、结婚之后由一方父母
出资为孩子购买的不动产,
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孩子名下的,为对自己孩子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4、所以,房子是结婚后由父母购买的,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孩子的名下,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可以分割给另一方。